2009年3月26日 星期四

新的熱帶氣旋分級制

香港天文台台長林超英在今年3月18日的記者招待會中宣佈(連結),天文台今年開始會將「颱風」分為三級(請比較附表),以下是引述講稿中所記述的內容:「為了讓市民對較強的颱風更加提高警覺,我們決定將目前的「颱風」分為三級,即「颱風」、「強颱風」、和「超強颱風」‥請大家注意 :不論那一級颱風正面襲港都需要發出十號風球,市民都需要採取全套禦防措施。」

究竟天文台基於什麼因素而作出這決定,並認為這樣分級的確可以提高市民對較強颱風的警覺性呢?會不會是傳媒的聲音呢? 去年小弟曾聽過一些傳媒比較說,美國和台灣也有把颱風(即中心風力每小時118公里以上的熱帶氣旋)分級,為什麼香港卻沒有這樣分呢?是不是香港比較落後?如今天文台終於把颱風進一步分級,是否值得讚許?

不過,天文台的分級方法卻是有別於其他國家的(請比較附表),我想其中一個考慮是,當熱帶氣旋影響香港時,大都因近岸影響而減弱了。過去二十年來,都很少時速超過 200 公里的颱風直接威脅本港,所以香港分級有別於其他地方,我覺得也有其合理性。

不過,傳媒卻指出另一個可能發生的問題,就是「字面混亂」的問題,例如說:「一個強颱風威脅本港而只發出一號戒備信號」。市民會如何理解呢?但我自己卻認為,似乎不見其他國家會有這些誤會,難道香港人語文能力特別差?還是香港人批判力特別高,力求完美呢? 在此,小弟其實並不是想帶出什麼結論,只是想帶出一系列的問題,讓大家從更廣闊和更客觀的空間去思想和討論這個新制度。